
日 期:2008年07月03日 07:23 来 源:新华报业网
盗窃前训练攀爬技术
据郑某供述,1998年他就因在福安市晓阳镇实施盗窃被法院判刑1年。刑满出狱后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在福安城阳、韩阳一带以开“黑摩的”谋生。
但郑某难改贪图享受、好逸恶劳习性,还迷恋赌博,家庭经济拮据,夫妻感情不和。
此后,郑某在福安市区结识一吴姓妇女,两人感情急剧升温,为了满足自己难填的欲望和在姘妇吴某面前充“大款”,郑某再次萌生入室行窃的念头。
为了行窃方便,郑某自制了一把钢制多功能螺丝刀和斧头,并对自己的攀爬能力和撬门能力进行了训练。对农家藏放贵重物品的地点和方法进行了仔细研究。
经过一系列的准备后,郑某将作案地点选在寿宁交通较为便利的乡村,以便作案得逞后能及时逃离现场。
2007年3月24日,郑某第一次潜到寿宁武曲桦垅村,趁村民都上山采茶之机,撬门入室,盗得村民叶某家现金1707元。此后,他一发不可收拾,2007年3月份至今年6月3日13次潜入寿宁乡村农家实施盗窃4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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