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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显光犯罪团伙罪行要览

2006年11月09日 17:44 源自:北国网  网友评论 【 字号:



五案犯

  张显光犯罪团伙罪行要览

  1990年 张显光用匕首将一男子刺死,自此被公安机关上网通缉,开始了亡命生涯。
  2000年1月中旬 张显光三兄弟在哈尔滨开枪打死卖鱼大户马某,抢走现金14万元。
  2000年2月初 张显光兄弟在哈尔滨道外区尾随一海鲜批发的女业户,开枪打死后抢走现金20万元。
  2000年12月29日 张显光等窜至沈阳市大东区,用猎枪将一居民杀害,抢走现金2.7万元。
  2001年1月10日 张显光伙同其弟,在东陵区泉园小区邮政储蓄所持枪抢劫,将2名运钞人员打成重伤,抢走现金78.5万元。
  2003年1月18日 张显光在沈阳市商业银行大东区一储蓄所引爆自制炸弹,并向储蓄所人员开枪,造成4人死亡、5人重伤,抢走巨款220万元。
  2003年2月7日 经警方21个昼夜追捕,“1·18”案件告破,除张显光外,张显辉、张显明、李彦波、李彦斌四名嫌疑人落网。
  2003年3月25日 张显辉、张显明、李彦波、李彦斌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2003年4月4日,沈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据指控,张显辉、张显明、张显光(在逃)兄弟及李彦波、李彦斌兄弟等人,先后在沈阳、哈尔滨共抢劫作案7起,致死5人,重伤4人,轻伤6人,抢劫数额总计330多万元。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张显辉、张显明、李彦波、李彦斌被判死刑并伏法。
  2006年8月7日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黎明派出所民警了解到,一个叫吉春林的外来人员曾在外地实施过一起爆炸抢劫运钞车案件。8日,吉春林被抓获。经审查,吉春林就是在逃三年的张显光。
  8月12日,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将其押解回沈,因涉嫌抢劫、爆炸、故意杀人罪,被沈阳警方刑事拘留。8月23日经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0月23日被起诉,羁押在沈阳市看守所。      

  罪恶,总有终结的那一天

  寒冷而晴朗的冬日,这一天,张显光终于被押上了审判台。

  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那庄严的法庭里,张显光正在受审。在他心里,死亡是他的必然,包括审判在内的每一秒,似乎都是对死神的等待,枯燥而煎熬。

  于是,曾经杀气张扬目显凶光的他,震惊辽沈地区乃至全国的“1•18”大案主犯,此刻眼神迷离而涣散。正如此前媒体所载的一位知情人的说法—— “可能他也预感到了法律的威严。”

  今天上午的法庭上,张显光阻止律师为自己辩护。这是对法律的恐惧?还是对罪恶的忏悔?

  张显光心里怎样想的无所谓,也许最多只能满足人们的一点点好奇,今天是关于他的日子,却不是属于他的日子。今天是正义的一个纪念日,今日的审判将是正义的审判,对于众多被张显光伤害过的人们来说,这一天终于到来。

  张显光对人的伤害,不止于对抢劫杀人案中直接伤亡的人及其家属,也包括自己的亲人。

  对上一辈老母亲的心伤:白发人将可能送黑发人;再如老人家的健康,等等,这些伤也许是可以预料的。

  对下一代儿子的心伤:充满了不确定性,谁知道孩子的内心和将来的心灵世界?如果父亲的事和死在他的心里投了暗影,他是不是会在将来伤了自己,或是扩大为伤害社会?

  人们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据辽沈晚报报道,张显光今年13岁的小儿子佟佟近日曾有把政府下发的45元救济金带走离家出走而复归的经历。 而早在前年,张显光19岁长子已因抢劫被判处8年。

  张显光的罪恶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张显光犯罪团伙是这样,相信其它作恶者也同样难逃法律的惩处。

北国网特别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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