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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让律师闭嘴

2006年11月10日 16:44 源自:武汉晚报  网友评论 【 字号:
昨日,被告席上的张显光

  撒胡椒粉反侦查

  2003年1月18日17时55分,沈阳市商业银行辽沈支行第一储蓄所门前发生震惊全国的爆炸抢劫运钞车案,当场死亡3人,伤4人,220余万元被抢。据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沈阳晚报记者王大局介绍,当时天色全黑,现场弥漫着呛人的炸药味,地面满是炸飞的鞋掌钉和血肉模糊的人体组织。警方勘验时,从现场起获一部炸坏的手机,该机并不是死伤人员的。根据这条线索,他们在辽阳管辖的灯塔市铧子镇张海屯村找到了它的女主人小威,并在狗舍旁边的一口破缸里找到了用两层塑料布包裹的破皮箱,其中装有59万元现金,经鉴定这就是运钞车劫案中的部分赃款。

  张显光在策划“1·18”大案前,安排其弟弟从外地购买四十余枚雷管、两包硝铵炸药以及电瓶、汽车遥控器制作遥控炸弹。为了增大杀伤力,他还将2.5公斤鞋掌钉包在外面,安放在银行门前的自行车后座上。

  张显光外逃三年才落网,显然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据检察官昨日披露:张显光每次作案,必买胡椒粉撒在的士和摩托车上,以刺激警犬嗅觉防止警方跟踪。

  要律师“闭住嘴巴”

  检察官指控完毕后,接受委托为张显光作免费辩护的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梁守仁律师刚刚打算发问,竟被张显光粗暴地打断。

  “你问什么问?闭住你的嘴巴!我自己犯了什么事,我自己清楚。”流着泪的张显光突然恶狠狠地高声咆哮起来,见梁守仁还要问,他转头请示审判长,“我申请要求辩护人闭嘴,不发问”。

  旁听席上传出嘘声一片。在宣判前短暂的休庭中,梁守仁律师无奈地向本报透露:张显光认为自己反正难逃一死,因此拒绝律师通过发问来提示他。

  据梁守仁律师说,他主要想就一些作案的细节,比如是否真的不在现场,有没有开枪,开了几枪,子弹是打在人身上还是墙上等等。总之,是想更真实地还原张显光的作案事实。

  受害的哥遗属索赔百万元

  昨日,沈阳的哥李俊的遗孀陶磊和的哥张晶阳的父亲张春元均赶到了庭审现场,他们当庭向法庭提交了自己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陶磊哭诉道,李俊在2001年被张显光残暴杀害后,她一个人带着儿子生活,因此提出丧葬费、抚养费等共计64万余元的索赔。

  66岁的张春元告诉记者,他和老伴生活无着,儿子张晶阳遇害正值孙子张帅读初一,很快就因为经济贫困而辍学至今。他提出了总计为38万元的索赔。

  休庭时,记者采访张春元,他说,他也知道张显光的家境很差,但他是为讨公道而来,法院判赔多少都行。

  当庭大喊“我要上诉!”

  在长达5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张显光对检察官指控的多起持枪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审判长口头宣判其死刑后,张显光突然忏悔起来:“在逃亡的路上,我也曾想过自首。我对不起弟弟们,是我把他们带上绝路的。我更对不起那些受到伤害的平民百姓,他们太无辜了。我今生也没有什么能力来进行赔偿,惟有以死谢罪!”

  而当审判长告诉张显光,如果对本判决不服的话,可以收到判决书10日内,向辽宁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原本要以死谢罪的张显光突然大声回应,“我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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