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采用非常规手段
前些年,在社会上流传过许多有关讨债的段子,比如有些人找肺结核病患者强行住到欠债者的公司或者是家里,讨要债款,对方无奈只能乖乖地还债。
宋老大说,这些手段他早年的时候也用过,但因为过于野蛮现在早就放弃了。
据介绍,讨债公司之所以能成为一种职业,就是因为这种行业的专业性。宋老大说:“讨债的手段很重要,有效而不能过于强硬,前些年第一批讨债公司都‘死’了,就是因为他们的手段不当引起了刑事案。”
宋老大将自己的讨债手段总结为非常规手段——即在合法与有效之间达成一种平衡。在这两点之间他特别强调合法性,并认为这是公司生存的根本。
据了解,讨债公司实行的非常规手段说起来也并不神秘,实际上就是利用调查手段刺探债务人的个人隐私作为要挟或者调查企业的商业秘密,比如说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为了搞到这些材料,讨债公司通常会不惜代价,甚至出钱购买。据宋老大介绍,他们曾为了300万的债务花10万元买过一份材料。
宋老大给记者讲了两个他们公司讨债的经典案例。去年3月,一个债权人找到他们要求讨债。经过调查,他们发现欠债者是一家负债数千万的企业,严重资不抵债,按理来说放弃也可以。可是通过调查,他们发现这家公司的老总却生活奢华,出入高档宾馆饭店,坐飞机飞来飞去。于是,他们就自己买飞机票,跟着这个老总飞了一个多月。最后,在一个月零一天的时候,老总终于顶不住压力还了债。
还有一次,欠债人逃亡在外,谁也查不出去向,只剩他的父母亲在家里。经过调查,他们查出欠债人是个大孝子,于是决定从他父母那里打开缺口。他们给老两口雇了一个常年的保姆,给老人家重新添置了一套家用电器。老人家住二楼,下水道常年堵塞,一堵粪便就往上冒,老人找了多次物业不管。讨债公司出手把事情解决了。老人后来出于感激,把儿子秘密叫回来还了债。
被逼债的老赖
然而,讨债公司也并不是每战必胜的。他们每年有大约30%的债务追讨之后无结果,这些人就是欠债人中的死硬分子,在社会上普遍被称为“老赖”的人。谈起这些人,宋老大是极端地痛恨。
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最高法院发布的消息称,每年经济纠纷中法院判决拒不执行,而须强制执行的案件,占到判决赔偿案件总数的52%。而一家地方法院的统计显示,70%的强制执行案件没能执行回来一分钱。
为什么执行工作难以开展?有关人士认为,与社会诚信体制的缺位有很大的关系。欠债人往往利用起诉前分散隐蔽财产的方式,使法院没有执行的目标,然后自己再躲藏起来,法院甚至连欠债人的面都见不到。还有的公司本身就是皮包公司,一年一开张,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等法院执行的时候,人员早已不知去向。
宋老大还向记者介绍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讨债故事。2002年,哈尔滨出了一个著名的老赖,当时,全国几十家债权人找到他们要求讨债,总金额近千万。公司迅速开展了业务。此时,老赖早已不见踪影,财产、房产也转移,尽管他们家的人生活依然富裕,可是吃的、用的都不是自己的。但是,宋老大他们没有放弃,经过研究他们认为老赖没跑远,肯定就在附近,而且他还经常回家,因为在老赖家的垃圾里发现了一些老赖用过的药瓶等物品。于是,他们开始蹲坑,可是两个月没见老赖任何踪影。终于有一天,老赖大意了,竟然外出买东西被发现。公司立即出动了几十人将老赖住的别墅团团围住,堵住了出口,然后向法院报告。可是等法警赶到别墅时,里里外外找了个遍竟都不见其踪影,他竟然在别墅里面蒸发了。至今也没人知道这个老赖是怎样逃走的。
民间追债合法化的争论
宋老大说:“现在的讨债公司越来越多了,说明社会有需求,这个行业有存在的价值,不管地下运行还是国家承认,它都不会在短期内消失。”
宋老大表示,相对来说,他希望得到国家的承认,并注册一家讨债公司。但他不会去参加所谓商账追收师的赔训,因为“明显是在走形式,‘电话催账,再用信函,之后是上门拜访,都不成功最后再采取法律手段’,如果真那么容易的话,还能有讨债这个行业吗?”
律师姜启凡认为,讨债公司大面积的出现是法制社会的尴尬,表明法院执行难的严重程度,当执行成为一纸空文的时候,求助讨债公司就成为了一种不得已的行为。另外,这种现象还说明我国现阶段商业道德水平低下,商品经济的信用体系没有建立起来。我们有《破产法》却缺少破产之后的惩罚机制,企业家破产后道德上不受谴责,生活无影响,客观上给有些人假破产真赖账制造了可乘之机,改变这种状况还要从建立信用体系加强惩罚机制入手。
另外,有关人士提醒企业,讨债公司还未得到国家的认可,讨债仍是一种地下行为,讨债公司本身往往管理不规范,甚至屡屡出现扣留雇主的案件。因此,企业应尽量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求助讨债公司时也应多加谨慎。本报首席记者 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