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犯张显光

1.18案张显光被核准死刑立即执行

  2006年12月1日,沈阳1.18爆炸抢劫银行大案主犯张显光宣判死刑立即执行…[全文]

重犯背景资料

张显光,男,1965年3月8日生,户籍地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红房委,身高1.72米左右,体重67.5公斤左右,体态较壮,长方脸,小眼睛双眼皮,嘴较小,鼻子上有约一厘米旧疤痕。

案件回顾

公安部A级通缉银行劫案在逃嫌犯张显光

  2003年1月18日,辽宁沈阳发生一起爆炸持枪杀人抢劫银行巨款案...[全文]

1•18大案侦破纪实 浩然正气擒凶顽

  在21个昼夜里,由市公安局领导组成的专案指挥部成员,谁也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全文]

爆炸抢劫银行并杀7人重犯将被公审

  公诉机关以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追究对被告人张显光予以指控,这起备受关注的庭审,很有可能当庭宣判...[全文]

张显光血色档案

  • 2001-1-9 22:00张显辉将出租车司机李俊骗至沈阳市东陵区方家栏路附近,与在此等候的张显光、张显明会合。张显光趁李俊不备持猎枪朝其开一枪,枪未响,张显光追出五六米远,持刀朝李俊颈部、胸部等处猛刺数刀,致其死亡。

  • 2001-1-10 8:00张显光等人窜至沈阳市邮政局泉园邮政储蓄所。8时20分,当沈阳市邮政局辽A83973号运钞车停至该储蓄所门前时,张显光等人持猎枪向送款员赵国庆、押运员申科各开一枪致重伤,抢走80余万元巨款。
  • 2003-1-18 9:00张显明坐上张晶阳的面包车,途中接张显光、张显辉、李彦波上车。张显光在车内持猎枪朝张晶阳后背开一枪,张显明惟恐其不死,又掐其颈部,张显光还用被害人裤带勒其颈部,致张晶阳死亡。
  • 2003-1-18 17:00张显光伙同张显辉、张显明、李彦波携带猎枪、爆炸装置等作案工具,窜至沈阳市商业银行辽沈支行第一储蓄所南侧胡同。
  • 2003-1-18 17:50张显辉启动摇控装置引爆炸药,将两位银行工作人员当场炸死五人炸伤。张显光又持猎枪朝运钞车司机头部开一枪致死。后四嫌犯抢走运钞袋四个(内有人民币220余万元),乘微型面包车逃离现场。

图片报道

重案系列

1.18惊天大案报道 更多>>

案件回放 更多>>

千橡互动 版权所有